2002年7月10日 潘振海 摘自:计算机世界 当前,监理制度在国际上已成为工程建设组织管理体系中的重要环节。在我国,监理制的 实施是对传统工程管理体系的改革,尤其在IT工程的建设中引进监理机制已日益成为投资方的 共识。
当前,监理制度在国际上已成为工程建设组织管理体系中的重要环节。在我国,监理制的 实施是对传统工程管理体系的改革,尤其在IT工程的建设中引进监理机制已日益成为投资方的 共识。北京德瑞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从1997年开始,通过竞争先后在几个省市规模的大型IT工 程建设中承担了工程监理工作,效果显著,深受业主的好评和领导部门的重视。在实践中,我 们对监理工作进行了一些探索,对IT建设工程管理如何与国际上的通行做法接轨,提高IT建设 的投资效益有了一些理解。 必要性
大型信息系统建设是一项投资大、周期长、知识密集、高风险的系统工程,不成功者屡见 不鲜。在信息系统建设中常出现一种不正常的现象,花了几百万甚至几千万元,计算机买了, 网络通了,当然这些都是集成商做的,以后就成了“胡子”工程。为什么达不到投资的目的? 其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我认为,在系统建设过程中,工程管理跟不上,缺少经验,不严格 按工程建设规范办事是主要原因。
信息系统建设有自己的特点,有人将其比喻为“三分技术,七分管理”,也有人说是“三 分技术,七分协调”,更有人说是“三分技术,七分实施”。不论哪一种提法,都说明了信息 系统建设中必须要有一个合理的管理运行机制,这是比人才、技术更为重要的因素。
信息系统的建设是有风险的,据报道,一家咨询集团曾对美国24家大型企业开发的客户/ 服务器系统进行了调查,结果表明,其中68%的项目超过了预定的开发周期,55%的项目其费用 超过预算,88%的项目必须进行系统再设计。另有一家美国著名的调查公司SPR对美英两国的企 业信息系统工程进行了类似的调查,报告显示,有30%~50%的客户/服务器项目中途放弃开 发。国内的情况也不容乐观,而未雨绸缪实为必要,防患胜过于修补,“秋后算总账”对哪一 方也没有好处。对工程进行全程控制,引进监理机制是信息系统建设提高工程投资成功率的重 要手段。监理制的实施是对传统工程管理体制的改革。
20世纪80年代后期,我国开始在工程建设中实施建设监理制度。1993年,上海市开始了工 程设备监理制度的试点工作。在国务院机构改革前,电力部、水利部、邮电部、机械部、内贸 部等有关部门根据工程管理的需要,在各自的职能范围内也组织和筹备开展了工程监理工作。 1997年,北京市工商局“金网工程”在建设中实施了IT监理。目前,一些国际金融机构都把实 行监理作为提供建设贷款的条件之一,世界银行在我国投资的工程全部要求进行监理。这表 明,监理制已成为国际上工程建设必须遵循的惯例。
如果把计算机网络系统看成是IT工程建设的基础硬件设备,显然可以将IT工程监理在行业 上归并于工程设备监理的范畴。当然,IT工程监理有着自己特定的行业特色,专家们认为,工 程设备监理所涉及的专业领域十分广阔。
在工程建设中,监理工作有着不可替代性,是一种约束机制,监理工作是站在独立的第三 方的立场上为业主服务。
监理依据
对监理工作的含义可以理解为“对某种预定的行为从旁观察或进行检查,其目的是为了督 促其不得逾越预定的、合理的界限(行为准则),因此,也可以引伸为监督,即发挥约束的作 用。”并可以理解为“对一些相互协作和相互交错的行为进行调理,避免抵触,对抵触的行为 进行理顺,使其顺畅;对相互矛盾的权益进行调理,避免冲突;对冲突了的权益进行协作。概 括地说,它起协调人们的行为和权益关系的作用。”监理就是要在工程中发挥约束和协调的作 用。
开展IT工程监理工作的依据是:
1、国务院颁发的《质量振兴纲要》 其中明确提出,对重点建设项目中的成套设备,在项目法人负责制的基础上,建立设备监 理制度。该文件是国家的一个法规性文件,在推动工程设备监理工作中(这其中当然包含IT工 程建设监理)完全可以作为遵循的依据。
2、现行国家、行业和地区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在IT工程建设中必须遵循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如OA公文管理开发就必须遵循国办的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中办的《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档案管理要遵守 《档案法》,查询统计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这是一种社会要求。
3、开发单位与业主签订的合同 由于IT行业的特殊性,理想的情况是监理工作从系统的可行性研究就开始与工程同步,以 合同为依据开展工作。我们监理的北京市工商局“金网工程”,在合同上就明确规定要引进监 理机制,监理按合同要求开展工作。
4、现行的IT行业技术质量标准规范 对工程进行规范化管理,按标准规范办事是十分顺理成章的。IT建设的实际情况较为复 杂,由于技术更新快,标准规范常常滞后,如何坚持按软件工程办事,这对开发方和监理方都 有着很高的要求。这里既需要监督约束,又需要合作协调。我们在工作中十分注意这个问题, 较好地解决了在开发方使用新的开发技术如面向对象的开发工具、构件技术等的条件下,如何 坚持软件工程的问题。
5、参照国际上通行的管理方法 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制订的国际范本、通用规则、使用指南,如FIDIC制订的 《业主/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等国际公认与通用的权威文件;在工程的质量控制中, 积极参照ISO 9000系列的要求。同时要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使用实施。
基本任务
在强调IT行业特色的同时,IT工程监理工作是否可以借鉴其他行业的监理工作经验?经过 实践和探索,我们认为完全可以。IT行业是新兴产业,如果我们把计算机、网络、通信设备看 成是IT系统的基础硬设备,作为一种自然的延伸,监理工作自然会进入IT行业的分析、设计、 采购等领域。IT行业监理工作的特色是十分注重系统分析,保证系统质量。
IT工程监理的基本任务与一般监理业务相似,主要是对IT系统建设进行系统质量控制,亦 可根据项目法人(业主)的要求参与项目前期的可行性研究、评估咨询、招标等项工作。如果 条件允许,可以在工程进度控制、投资控制方面开展工作,站在第三方的立场上为业主服务。 在我国当前的条件下,IT工程监理的主要基本任务应该是对在建系统的质量进行控制。
监理人员在IT工程实施中,通过自己丰富的工程经验,参考ISO 9000的要求,在尊重开发 方技术风格的基础上,按合同要求进行工程的质量控制。这种做法是与国际化的管理标准ISO 9000要求的管理思路一致的,采用ISO 9000思路进行质量控制是监理行业质量控制的一般方 法。ISO 9000的实施必须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质量控制注意贯彻预防为主和检验把关相结合 的原则。系统实施如果出现问题,监理人员应该提出走出困境的措施,以确保投资效益。近两 年来,国内的一些系统集成商和软件公司先后通过了ISO 9000认证,注意建立起自己的质量保 证体系。从ISO 9000的观点来看,IT系统可以看成是一种产品,这种趋势客观上促进了ISO 9000对IT监理人员在质量控制方面的支持。
IT系统的质量形成于开发周期的全过程,著名的质量管理专家W.E.Deming认为,产品质量 涉及到生产的所有环节,只有各个生产层面都不忽视质量,最后才能得到高质量的产品。 W.E.Deming指出,85%的质量责任在于管理不善。监理人员必须使影响系统质量的要素在开发 过程中处于受控状态。近几年,我们按照这种思路,结合IT系统通常的几个开发阶段如分析、 设计、实施、测试等,对系统的质量进行控制,效果很好。这与开发方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是 一致的。
管理就是决策,决策正确与否,将直接影响系统建设总目标的实现,还将影响到监理单位 和监理人员的声誉。IT监理人员要做出正确的监理决策,要有可靠的信息作为依据,信息是工 程控制、管理的基础。业主、开发方和监理方在工作中要进行信息交流,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 交流的方式值得推荐,尤其对于大系统的异地交流更具有独特的优势。
监理机构与监理人员
我们希望IT监理制度能采取政府有关部门统一指导下的社会监理体制,监理单位应是为社 会提供有偿服务的技术机构,实行资格评定制度,对监理机构和人员分别建立相应的制度进行 管理,实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
监理组是受投资方委托进行工作的,服务对象是投资方,监理人员通过自己丰富的IT知识 和工作经验,可以减轻或化解工程中的风险或问题,保证工程的质量与进度,既确保了投资方 的利益又有力地支持了建设方的工作。
监理人员的工作依据一定的行为准则,这就是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以及 工程建设的招标书、答标书和合同等其他有关规定。监理人员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人际关 系,要办事公正,能听取不同的意见,敬业爱岗并有充沛的工作精力。
我们期望工程引入监理机制后在管理上能够实现:
1、项目运行的全过程有一套明确、合理、可行的计划或者规程,以及与之相应的审核、监理 机制和手段。
2、与项目有关的整体组织机构及作业流程必须规范化。
3、工程甲、乙方之间具有充分、有效的沟通机制,使乙方能够全面、准确地了解甲方的实际 需求,同时使甲方能及时了解项目的进展情况。
4、乙方内部具有充分、有效的沟通机制。这就要求: . 把与建设项目有关的活动、作用、责任充分告知所有参与建设的人员,并使之充分理解。 . 项目中的所有人员要将自己所承担的工作进展情况和遇到的问题及时反映给管理人员。 5、在监理人员的支持下,甲、乙双方有能力在项目进展过程中动态地实施有效的控制,及早 预测和发现可能影响施工计划的各种因素,使项目能按计划进行。
6、在监理人员的支持下,乙方具有可靠的组织与技术保障,能及早发现项目中可能影响系统 功能与性能的缺陷,使系统的关键指标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得到全面的监测,出现偏差时能够得 到及时、有效的纠正,使应用系统的整体水平得到保障。 |